唐县网警联合南店头刑警队抓获五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近日,唐县网警联合南店头刑警队破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嫌疑人邸某某(男,28岁,唐县人),在网上认识一名网友,该人告知邸某某只需要用信用卡进账出账刷流水,还可以帮还信用卡账单。按照信用卡的入账流水,一万块钱百分之四的“提成”。
然后邸某某联系到康某(男,30岁,唐县人)、贾某某(男,32岁,唐县人)、刘某某(男,32岁,唐县人)一起“挣钱”。使用刘某某的银行卡、贾某某操作Pos机、康某进行操作转账,邸某某最后计算走账流水,通过非法转账,邸某某按照百分之四的“提成”从中非法获利15000元。康某某(男,30岁,唐县人)在康某的介绍下为其团体进行开车服务,并用自己名银行卡进行刷流水因银行卡冻结未进行获利,其余只是为团体开车,每次可以得到300左右加油费用。
经讯问,康某、贾某某、刘某某、康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康某、贾某某、刘某某、康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有关线索正在进一步深挖。唐县网警根据线索联合南店头刑警队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4岁,唐县人)。
经讯问,李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然后通过数字货币买卖、转账等方式进行刷流水,李某从中获利。目前,李某已被唐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信息来源:保定网警、唐县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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